合伙人,副主任律师,通过律师、心理咨询师考试。(咨询电话:15262596279同微信号)
曾任检察官、市妇联权益部长。多年兼任法院陪审员、调解员,劳动争议仲裁员,公检法司心理咨询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设工程、合同和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行政案件的诉讼和调解。担任法律顾问。执业理念:以人品赢得尊重,以水平让人信賴。执业风格:长于理性研判问题,善于从细微处抓住问题的关键,实现能力与敬业的高度结合。
【其他未上裁判文书网的成功案例】
刑案:
1、2020年6月2日苏州办理的一非法经营案,因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2、2019年8月2日,为广东一诈骗案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书面告知不同意取保候审的情况下,最终争取检察院同意,对当事人取保候审!3、2019年2月1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同样是在公安机关书面回复不同意取保候审的情况下,最终争取检察院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4、2018年9月28日,在上海长宁区成功为一诈骗案的当事人取保候审;
5、2019年2月,代理苏州一430多万的非法经营案,八本电子卷宗。经认真反复阅卷、多方查对罪与非罪的法律依据,结合自身一个老检察官的办案经验,最终认为当事人行为不构成犯罪,拟作无罪驳护。后检察院对当事人不予起诉!当事人赠锦旗感谢。
6、2021年强制猥亵案。2021年4月在被告人没有认罪认罚的情况下,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权益,最终比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少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7、2021年9月16日,代理的污染环境共同犯罪案,经过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认真查阅比对案件材料,精心准备,坚持作无罪辩护!经过庭前沟通,检察院开庭时将量刑建议从有期徒刑变更为有期徒刑缓刑;第一次开庭后,检察院又变更起诉书,将被告人罪行特别严重变更为罪行严重,量刑建议改为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当事人敬赠锦旗:“大显正义,铭铸功德”!
8、2022年1月26日代理的污染环境罪,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最终法庭釆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9.2022年5月27日代理的一起开设赌场共同犯罪案。公诉机关对陈律师的当事人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五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因为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辩解,当庭对起诉书认定的被告人的“坦白”情节不予认可,同时调高了刑期建议。陈律师依法辩护:被告人只是对部分同案人员的作用、地位作出辩解,就事情的性质进行辩解,并非不承认涉案事实,仍然应当认定为“坦白”;同时根据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其他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坚持辩护!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10,2022年了6月14日代理的被告人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作为辩护人的陈律师庭前与公诉人简单沟通后,公诉人主动减少了一个月的量刑建议。
11、2022年7月4日代理的一起涉案金额不是很大但作案次数较多的盗窃案。陈律师阅卷时就认定被告人涉案金额最大的第一笔犯罪是“自首”!当庭作自首辩护,同时就量刑提出意见。公诉人虽然答辩,但最终认可了律师意见!法庭宣布休庭,让控辩双方“协商刑期”。本来预定当庭宣判的,也改为约期宣判!最终公诉人当庭重新作了减少刑期的量刑建议!法庭采纳了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
12.2023年2月17日又一个缓刑!环境污染罪的主犯,检察院建议判实刑。虽然规定:认罪认罚原则上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经过努力,法院最终还是判了缓刑!
13.2023年10月7日上午接到检察院寄来的被告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代理的一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作为律师认为自己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向检察院写出律师意见书,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因是共同犯罪不能撤销案件,公安机关依据《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对被告人解除取保!
民事案件:
1、2018年12月26日,代理的农村当事人的离婚案件,经四次开庭,最终成功调解:在当事人只出2万元购房款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得房屋补偿款48万元、所有房屋贷款全部由对方还贷;对方承担每月小孩抚养费1800元!当事人赠锦旗感谢!
2、2019年11月29日,代理的一起财产继承纠纷案的被告,通过在法庭上有理有利有据的代理,赢得办案法官的尊重,经数十次沟通,最终成功调解:对方出资购买的的房屋支付委托人折价款350000元,另本应属原被告双方享有的:被继承人的丧葬费、抚恤金、慰问金、对方垫付被继承人单位可报销的医疗费、及被继承人名下存款、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全部归律师委托人所有!调解后不到半个月,对方主动履行!
3、2019年4月23日,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为代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对方支付拖欠的所有工程余款,并自行承担税费。在法庭上,对方当场支付!
4、2019年代理江苏靖江一单方事故案,经过四次的艰苦开庭,终于把代理的一个驾驶电动三轮车闯上机动车道并在机动车道实线内连续越线、强行变道、左转弯抢绿灯,因路上有隆起的车辙(最高处15mm左右)当场车翻人亡的案件,在一审法官第二次开庭明确晓谕只能赔偿二成、当地律师事先也评估只能二成十几万元的情况下,最终打成了各担50%的;把一个出事前一直居住在农村的60多岁的老人打成了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把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打成了机动车;对方赔偿43万!对方上诉。二审经据理力争,调解:对方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40万,如逾期,委托人可申请法院按一审判决执行;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5、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在对方欺诈未留下准确住址的情况下,根据委托人零散、差之千里的线索,千方百计查找,终于查找到被告的身份信息,向法院立案;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安徽,在不能肯定被告准确工作单位的情况下,经上诉,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对方每月给付抚育费2000元!
6、一封律师函让当事人取回被扣一年多的汽车。当事人汽车借给同单位的朋友使用。因朋友涉刑案,车子被公司扣了一年多了!其间,找公司交涉若干次、也报过警,公司就是扣着不放!2020年3月18日,当事人找到陈律师。陈律师以自己对法律的娴熟、深厚的文字功底,出具了一页纸的律师函。公司收到后两天通知、让当事人取回了汽车!
7、2020年10月15日,陈律师代理的一起与开发商的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再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
8、2020年10月,陈律师代理的医疗损害纠纷上诉案,陈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以法情理感动中院法官,短短十几天就判决驳回对方的上诉,且法官还主动帮助就当事人后续可能产生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9、2021年保险合同纠纷。用人单位挂靠其他公司为工人买了雇主责任险,从工人2017年出了事故开始,几方当事人……缠着打了几年的官司,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工伤、鉴定,又是撤诉和解,再是起诉法院,保险公司又上诉!2021年3月25日,用人单位找到并请陈律师代理。陈律师抓住问题的症结,最终中院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让这个长达四五年的案件就此终结,并不为委托人留后患!
10、2021年劳务合同纠纷。2021年7月29日,完全依靠微信聊天记录帮助当事人打赢了劳务合同纠纷官司。律师积极的工作、合法合情合理的诉求,使得该案立案十几天法院就通知开庭;并赢得了审理法官的支持:不但判决对方返还所欠全部工程款,而且还支持了原告关于利息的请求(双方并未约定)!最终为让原告能拿到欠款,法官还主动帮助双方进行了调解。原告未作一点让步,调解的内容完全与判决的事项一致。
11、离婚案件再审。2021年8月13日接到省高院通知:申请再审的离婚案件,省高院也立案审理。
12、一次性判离婚。2021年12月25日代理的离婚案件,在对方在法庭上游离不定、庭后又书面补充意见: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促成法庭一次就判离婚、婚生子归所代理的当事人抚养,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
13、银行贷款转借案胜诉。2021年12月31日,代理的当事人从银行贷款转借工友的民间值贷案件,虽然有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合同无效”,但最终法院还是认可了律师的观点:是同事之间的好心施惠。除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大部分贷款利息外,还判决被告承担资金占用期的利息!
14、交通事故案件申请再审。2022年1月24日代理申请再审的交通事故案件(一二审非陈律师代理),省高院立案并移送民一庭审理!
15,2022年2月25日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企业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诉至法院。陈律师作为被告——劳动者一方的代理人,抓住本案事实,娴熟的运用法律规定,最终法庭驳回了原告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
16,2020年5月17日代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由于疫情,第一次是网上开庭!经陈律师有理有据的庭上代理,庭后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在保证委托人权益的前提下,陈律师与法官商定了调解方案!最终不光委托人拿到了全部被拖欠的劳务费,对方当事人也折服于陈律师的专业和敬业,主动请陈律师帮自己代理其他案件;
17.2022年7月10日代理的一个小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左脚受伤,“伤势轻微”,事故责任认定为次要责任。最终律师协助法官调解结案,帮助当事人争得了41600元赔偿款!当事人没有工作,也争取到了误工费;诉讼费被告也当庭支付。
18.2022年11月1日,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胜诉后,企业不服起诉到法院。律师依法依据证据认真代理,最终法院驳回企业的起诉!当事人赠锦旗感谢;
19.2023年4月19日,代理的一个用信用卡为他人贷款30多万的借贷纠纷。虽然有明确规定信用卡套现转贷的不支持利息!但陈律师力陈本案的不同之处,最终说服法官,在调解方案中让被告承担了超出原告迄今已支付的利息,并载明若被告有一项包括诉讼费未履行当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金、原告并可就全部调请申请强制执行!
20.2023年6月16日,代理的第一次起诉、当事人已结婚二十多年的离婚案件一次性调解离婚!经三次开庭,作为律师向对方当事人晓以法律、力陈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的事实。最终让对方也同意离婚,并承担孩子抚养费!
21.2024年1月29日,代理的一个劳动争议案,从仲裁一审二审到二审发回重审,期间对方公司另换代理律师。发回后的一审从原来的14万多增判到19万多、并认定两被告的连带责任!本想尊重法官,让对方在已被保全的财产中履行判决就不上诉了。可被告公司坚持要上诉。为当事人利益计,也不得不上诉,二审互为上诉人!二审再增二万多,最终以21万多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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